各有关部门:
根据我校人力资源处的统一部署及《马鞍山学院科研计分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现开展我校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人员科研考核工作,有关事项具体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2019-2020学年学校编制和学院自聘专任教师。
二、考核期
本次科研考核期为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31日。
三、业绩范围
科研业绩考核主要包括:科研项目、学术论文、学术专著/教材、智库成果、知识产权、科研奖项、艺术(体育)实践成果、学术讲座(报告)八大类。具体范围参见《马鞍山学院科研计分管理办法》。
若无特殊说明,科研成果均应署名“马鞍山学院”,且应为第一完成单位,第一完成人员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,否则不予计分;同一成果(指80%以上内容相同的论文或作品)重复发表或涉及不同类别,不重复计分,只按最高分值计算一次。
四、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
1.参与考核人员填写《马鞍山学院科研计分登记表》(附件1),并按照附件2《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清单》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,于9月1日前一式一份(含电子版)提交至各院(系、室)。
2.各院(系、室)负责汇总本单位教学人员科研工作量,并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。
3.各院(系、室)将汇总审核后的登记表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于9月4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办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为确保科研工作量统计的准确性,参与考核人员应向各院(系、室)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包含成果的原件、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。本次考核科研办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。
2.论文必须提供具体见刊刊物;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奖励必须提供授权证书原件。其中,因论文刊物未到没有进行2019年科研奖励申请的需出版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方可计分。
3.各部门必须认真核实被考核对象的科研成果,提出初步考核意见,并加盖部门公章,报科研办审核。如因核实工作马虎而出现明显差错的,追究部门责任。
4.本次考核各院(系、室)汇总报送的材料包括:《登记表》纸质版及电子版1份,支撑证明材料电子版1份,其原件及复印件各部门留着备查(知识产权类证书原件需交至科研办)。
5.联系人:叶慧、伍琬琳;联系电话:0555-2900967;电子邮箱:yehui@masu.edu.cn。